高雄市和發產業園區-售地Q&A
1.園區目前開發情形?
2.園區土地規劃為何?
3.區位及交通狀況為何?
4.園區土地規劃用途除生產用地外,還有其他用途的規劃嗎?
5.園區得引進哪些產業?
6.園區規劃之公共設施包括哪些?
1.設廠建蔽率、容積率為何?
2.建廠有特別規範及應注意事項嗎?廠房樣式有規定嗎?
3.申購園區土地需做環評嗎?
4.是否有設置污水廠?收費標準?
5.園區針對污染物排放總量及水、電的核配原則為何?
6.園區如何維護?收費標準?
7.建廠初期水、電供應?
8.正式營運時永久水、電、瓦斯、電信供應及污水排放?申請手續為何?
9.園區坵塊整地高程與道路高程?
10.園區會淹水嗎?滯洪規劃為何?
11.是否有針對園區廠商申請任何請造作業提供便民服務?如單一窗口?
◎ 銀行資金貸款相關
1.貸款方式?有指定貸款銀行嗎?貸款額度?貸款利率?
2.購地後至少需2-3年才能取得土地所有權,如何向銀行申請貸款?
1.園區目前開發情形?
和發產業園區包含大發基地及和春基地,產業用地總面積約92.52公頃、管理及公共設施總面積約43.61公頃,為滿足廠商進駐時程需求,採全區一次開發方式進行,公共工程自民國104年11月動工,預計至109年8月底全部完工。
2.園區土地規劃為何?
項 目 |
和春基地 |
大發基地 |
總計 |
|||
面積 |
比例 |
面積 |
比例 |
面積 |
比例 |
|
產業用地(一) |
51.14 |
62.51% |
34.28 |
63.11% |
85.42 |
62.75% |
產業用地(二) |
5.36 |
6.55% |
1.69 |
3.11% |
7.05 |
5.18% |
公共設施用地 |
25.31 |
30.94% |
18.35 |
33.78% |
43.66 |
32.07% |
總 計 |
81.81 |
100% |
54.32 |
100% |
136.13 |
100% |
3.區位及交通狀況為何?
本園區位於高雄市大寮區,總面積136.13公頃,分為和春基地(81.81公頃)及大發基地(54.32公頃)。
和春基地位於高雄市大寮區琉球里的省道台29線與區道高68線交界處,基地西界是上寮幹線,北為台糖公司開發之萬大工業區,東鄰省道台29線、大寮堤防及高屏溪,東南角為水公司之給水廠及部分住宅,南隅與和春技術學院相接;南隔區道高68線與大發基地之距離約1公里。
大發基地位於高雄市大寮區上寮里的省道台88線(平面路段屬市道188線)與省道台29線交界處,基地西界是上寮排水,東鄰省道台29線、大寮堤防及高屏溪,東南隅為萬大大橋,南隔省道台88線與大發工業區相接,亦即位於大發工業區北側。
交通部分,和春基地南側緊鄰區道高68線,東側緊鄰省道台29線;大發基地南側緊鄰省道台88線,東側亦緊鄰省道台29線,聯外交通十分便捷。
4.園區土地規劃用途除生產用地外,還有其他用途的規劃嗎?
本園區內土地使用主要劃設為產業專用區(包括第一種產業專用區及第二種產業專用區)及公共設施用地,其中,第一種產業專用區係供與工業生產直接或相關之各行業使用;第二種產業專用區係配合產業發展政策及整體營運需要,提供如住宿及餐飲業、金融及保險業等支援產業使用。(產業別詳見第5點)
5.園區得引進哪些產業?
第一種產業專用區(產業用地(一))係供與工業生產直接或相關之下列各行業使用:
一、製造業,其容許使用之產業類別細分為:
(一)金屬製品製造業(25)
(二)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6)
(三)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27),但放射性工業(包括放射性元素分裝、製造、處理工業,及原子能工業),不得進駐本產業園區。
(四)電力設備製造業(28),但不包含電池製造業(282)
(五)機械設備製造業(29)
(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30)
(七)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31)
(八)食品及飼品製造業(08)
(九)塑膠製品製造業(22)
(十)家具製造業(32)
(十一)其他製造業(33)
(十二)玻璃及其製品製造業(231)
(十三)其他經本府經發局核定之低污染製造業(係指單位面積污染需求量為園區平均值之80%以下之廠商)。
二、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三、批發業(不含農產原料及活動物批發業、燃料批發業、其他專賣批發業)。
四、倉儲業(含儲配運輸物流)。
五、資訊及通訊傳播業(不含影片放映業、傳播及節目播送業、電信業)。
六、企業總管理機構及管理顧問業、研究發展服務業、專門設計服務業、工程服務及相關技術顧問業、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業。
七、污染整治業。
八、洗衣業(具中央工廠性質)。
專門從事表面處理之行業,不得進駐本產業園區。
工業主管機關對於第一種產業專用區(產業用地(一))之使用用途規定有變更時,得逕依工業主管機關之規定調整。
第二種產業專用區(產業用地(二))係配合產業發展政策及整體營運需要,提供下列支援產業使用:
一、住宿及餐飲業。
二、金融及保險業。
三、機電、管道及其他建築設備安裝業。
四、汽車客、貨運業、運輸輔助業、郵政及快遞業。
五、電信業。
六、本園區土地使用管制要點第四點第一項第六款以外之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不含獸醫服務業、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七、其他教育服務業。
八、醫療保健服務業。
九、創作及藝術表演業。
十、連鎖便利商店。
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行業。
6.園區規劃之公共設施包括哪些?
園區內規劃有道路系統、綠地及綠帶、雨(排)水系統、給水系統、電力系統、電信系統、污水系統及公共服務設施。
◎ 建廠相關
1.設廠建蔽率、容積率為何?
第一種產業專用區(製造業、批發、倉儲業..等行業)之建蔽率60%,容積率210%。
第二種產業專用區(支援性產業如住宿、餐飲業..等)之建蔽率60%,容積率300%。
2.建廠有特別規範及應注意事項嗎?廠房樣式有規定?
廠商構築建物、設立工廠,應依照建築法、環保法規、本園區都市計畫書圖、本園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本園區污水下水道管理辦法、本園區建築景觀預審規範、本園區第一種產業專用區容積總量管制執行要點、工廠管理輔導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辦理。
3.申購園區土地需做環評嗎?
本園區係經環保署環評審查通過之開發基地,經高雄市政府確認未超出原核定污染總量者,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4.是否有設置污水廠?收費標準?
依環評規定與承諾,園區於大發基地設置污水處理廠1處,處理園區廠商之污水,有關其收費標準,將由高雄市政府經發局另行訂定與公告。
5.園區針對污染物排放總量及水、電的核配原則為何?
依申購面積及產業類別為核配基準,詳土地出(標)售手冊中和發產業園區資源或污染物單位面積核配基準。
6.園區如何維護?收費標準?
廠區內之綠地及設施由廠商自行維護,廠區外之植栽,則由服務中心統一維護工作,管理費則由園區服務中心依廠商申購面積,收取費用。有關公共設施維護費之收費標準將由高雄市政府經發局另行訂定與公告。
7.建廠初期水、電供應?
廠商建廠初期建廠所需之臨時用水、用電,原則由廠商自行向自來水公司與台電公司申請供應。
8.正式營運時永久水、電、瓦斯、電信供應及污水排放?申請手續為何?
有關園區水、電、瓦斯、電信、污水皆以地下化專管方式佈設,原則會配合廠商建廠營運期程完成建置,爰廠商於建廠完成取得使用執照後,可向相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水、電、天然氣、電信等相關需求,另污水排放部分,請洽高雄市政府經發局和發產業園區籌備處申請。
9.園區坵塊整地高程與道路高程?
考量園區現地件及環評承諾土方平衡之限制,整地後產業用地高程原則低於銜接路面高程56cm。
10.園區會淹水嗎?滯洪規劃為何?
園區二處基地分別設有2處滯洪池,合計4處,滯洪池設計容量為可容許重現期距100年之逕流量,另區內道路中心高程係以大於鄰近區域排水計畫堤頂高程設計,淹水風險低。
11.是否有針對園區廠商申請任何請造作業提供便民服務?如單一窗口?
申購人自核准購地後,建廠申請與營運整備作業至少涉及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都發局、環保局、消防局及台電、台水等公用事業單位,為協助廠商申請建廠及營運,高雄市政府將設置單一窗口,協助辦理建廠與營運相關各項申請文件之受理,文件齊備性檢核,進度追蹤與回報。
◎ 銀行資金貸款相關
1.貸款方式?有指定貸款銀行嗎?貸款額度?貸款利率?
申購園區土地,均可向銀行申辦購地貸款,程序為申購人獲核淮申購後,合發公司會依此通知申購人繳款,申購人於接獲繳款通知後,可洽銀行辦理購地貸款,部分銀行以專案方式提供優惠利率。銀行名單可參考本園區網站,提供申購人參考。
2.購地後至少需2-3年才能取得土地所有權,如何向銀行申請貸款?
第一期款及建廠費用如需要融資,可先行提供名下不動產作為擔保或透過銀行向「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申請信用保證,目前部分銀行以專案方式提供較優惠信貸利率。俟完成使用後即可以申購土地申請扺押貸款。